日期:2012-07-24~2012-10-27
:8000元/万 □参观证:9000元/万
参展须知:
1、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
2、经营进口化妆品须有商检合格证、卫生许可证。
3、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。
4、展会期间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。
5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,出现后果责任自负。(注:以上各证自备复印件,备有关管理部门抽检)
参展程序:
1.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;
2.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[50%(订金)或全款]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,余款于2012年9月1日前付清;9月1日后报名企业需在三日内付全款,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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